新民晚報訊 (特約通訊員 宋嚴 記者 江躍中)緊盯轄區餐飲、酒店周邊路口,針對夏季酒駕、醉駕交通違法犯罪行為高發路段設卡檢查。端午小長假期間,普陀警方結合“礪劍4號”專項行動,在全區范圍組織開展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集中行動,共查處酒后駕駛機動車3起,醉酒駕駛機動車2起,確保節日期間道路有序暢通,保障市民群眾出行交通安全。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圖說:民警現場對徐某作呼氣式酒精測試
6月22日6時45分許,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隊民警在長壽路武寧路路口附近處理一起追尾交通事故時,發現交通事故追尾方駕駛員徐某滿身酒氣,且徐某根本就沒有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機動車。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徐某體內酒精含量達92mg/100ml,后經醫院抽血檢測,司法鑒定所司法鑒定,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00mg /100mL,已屬于醉酒駕駛。交警隨即將張某移交至東新路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
圖說:民警帶徐某至醫院作抽血酒精測試
到案后,徐某如實向民警供述了自己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事實。原來,徐某是某酒吧的一名DJ,平時工作難免會喝酒。6月22日5時許,徐某的一位朋友請他幫忙叫代駕將車送回家。結果,嫌等代駕麻煩,仗著自己曾學過修車,平時模擬賽車游戲也玩得不錯,徐某竟罔顧自己沒有駕照且處于醉酒狀態,選擇自己將朋友的車開回家。豈料,在經過長壽路武寧路路口時,受酒精影響操作失誤,追尾了前車。
圖說:犯罪嫌疑人徐某到案
無獨有偶,當日22時40分,交警支隊三大隊民警在真北路銅川路路口附近設卡臨檢時,發現駕駛一輛小轎車的駕駛員張某有酒后駕車嫌疑。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張某體內酒精含量達152mg/100ml,后經醫院抽血檢測,司法鑒定所司法鑒定,張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75mg /100mL,已屬于醉酒駕駛。交警隨即將張某移交至真如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
圖說:民警現場對張某作呼氣式酒精測試。普陀公安分局供圖 (上同)
來到派出所,張某如實向民警供述了自己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事實,并大呼后悔。原來,當晚張某與朋友在某飯店聚會飲酒后,知道酒后不能開車的他,曾叫過2次代駕。但結果都因代駕的折疊車放不進車子后備箱,又擔心車子被弄臟不同意代駕把折疊車放在汽車座位的后排,而拒絕代駕。最后,張某抱著僥幸心理選擇了自己開車,沒想到只過了一座橋就被執勤的民警查獲。
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張某均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警方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平安才能歡聚,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請摒棄僥幸心理,自覺做到酒后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切記遵守交通規則,安全文明行車。普陀警方也將在“礪劍4號” 專項行動期間,持續開展不定時、不定點的整治酒駕、醉駕交通違法犯罪行為集中行動,確保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清零。
關鍵詞:
版權與免責聲明:
1 本網注明“來源:×××”(非商業周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
2 在本網的新聞頁面或BBS上進行跟帖或發表言論者,文責自負。
3 相關信息并未經過本網站證實,不對您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4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同本網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