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觀點網訊:6月19日消息,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公布《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關于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告(征求意見稿)》、《關于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擬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做出調整。
據了解,此次調整擬將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由8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由40萬元提高至50萬元。
同時,調整提取住房公積金相關規定如下:本市行政區域內既有住宅由于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城市更新增加面積的,房屋產權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配偶、本人直系血親可以就增加面積部分交納改造成本費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將“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且賬戶封存滿半年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調整為“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賬戶封存滿半年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將“職工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修改為“職工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范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關鍵詞:
版權與免責聲明:
1 本網注明“來源:×××”(非商業周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
2 在本網的新聞頁面或BBS上進行跟帖或發表言論者,文責自負。
3 相關信息并未經過本網站證實,不對您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4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同本網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