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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經緯6月26日電 據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消息,近日,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階段性提高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
主要目標方面,《意見稿》明確,堅持“房住不炒”的定位,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一定時間和資金范圍內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最高可貸額度。
實施內容方面,《意見稿》指出,可貸額度為繳存職工個人申請的,最高可貸額度提高至50萬元,繳存職工家庭(夫妻雙方)同時申請的,最高可貸額度提高至100萬元。
根據繳存年限劃分個人最高可貸額度具體如下:
1.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的,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30萬元;
2.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2年(含)以上3年(不含)以下的,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40萬元;
3.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年(含)以上的,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50萬元。
《意見稿》還明確,資金總額度為20億元。
另外,住房公積金貸款其他政策保持不變,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中新經緯APP)
【編輯:王京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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