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本文轉自【九派新聞】;
近日,“長沙一小學教師打傷學生頭骨被刑拘”一事引發多方關注。
目前,涉事教師宋某明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岳麓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此事發酵后,多名疑似家長的網友反映,涉事教師宋某明曾在長沙博才西湖小學任職,因打學生被通報批評后,才調入博才梅溪湖小學。
網傳圖片顯示,宋某明曾在長沙博才西湖小學任職語文老師,彼時他表示“不經意間成為一名語文教師,一做就是好幾年”。九派新聞了解到,宋某明在2018年進入博才梅溪湖小學,是一名信息技術老師,曾獲岳麓區2022年綜合實踐活動課堂教學競賽三等獎。
據中國新聞周刊信息,宋某明的曾用名為“宋某亮”,在長郡中學官網發布的校友名錄上,該校1999屆畢業生中,初117班卻有“宋某亮”此名。
宋某明是否在前任工作崗位上有被通報批評的情況?為何改名,語文老師變成信息技術老師?
就上述情況,記者向博才西湖小學核實此事,未獲回復。后咨詢了長沙市岳麓區教育局黨政綜合部,接線人員表示,情況已經記錄,會跟相關部門進行反饋,由他們進行調查核實。
“有調查,我們會跟進,現在就在調查核實這些信息。就是公安機關正在調查他這次打傷學生的事情,有關他的其他情況,我們也在調查核實。”他補充說。
岳麓區教育局辦公室工作人員則表示,沒有參與到這件事的調查,有關涉事老師的情況不太清楚。但教育局肯定會依法依規對此事進行嚴肅處理,會加強師德師風的建設和學生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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