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瀟湘晨報綜合 近日,石門法院聯合石門公安遠赴廣東開展異地執行,將被執行人楊某長達一年未給付的撫養費一次性執行到位。石門法院微信公眾號日前公布了這一案例。
2018年,楊某與駱某經法院調解離婚,約定楊某每月給付婚生子撫養費1500元,該費用承擔著孩子的日常開銷和自閉癥干預治療費用。按約定履行一段時間后,楊某不再按月給付撫養費并拖欠長達一年之久,駱某無奈只能寄希望于法院執行。
了解具體案情后,執行法官第一時間聯系了被執行人楊某,誰知楊某一面跟執行法官說自己沒錢,一面又在微信上跟駱某炫耀自己每月工資八九千,但就是不想給付撫養費。執行法官知道后,立刻對楊某財產狀況展開全方位調查,了解到其每月確有幾千元的工資收入。同時,駱某也表示自己小孩的干預治療費用已急需繳納,希望法官能盡快幫其追討撫養費用于治療。
執行法官將案件情況向分管領導匯報后,考慮到被執行人有明顯拒執行為且該案涉及未成年人切身利益,院黨組高度重視,將楊某拒執線索第一時間移送給公安處理,并立即派出執行團隊聯合公安干警一起遠赴廣東異地執行,面對公安和法院的雙重壓力,楊某僅用一天時間,就將拖欠的一萬多元撫養費湊齊并支付給了申請人。
(一審:余畫 二審:蔣俊 三審:王亞奇)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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