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聚焦減少涉訴企業糾紛的時間和成本,著力解決涉企案件審判用時長、執行效率不高、訴訟成本高等問題,提升涉訴涉執企業的滿意度,助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閉環管理、立審執協同”,提升涉企糾紛審執效率
成立“營商環境司法保障中心”,打造集訴前調解、立案、審判、執行多功能于一身的專業化涉企糾紛處理團隊,對涉企案件進行全流程閉環管理,提高該院在提升營商環境方面的司法服務水平。該中心下轄2名訴前調解員、3名員額法官和2名執行員,專業負責對涉企案件實行一站式服務、一次性辦理,有效整合資源,發揮集約優勢。案件簡易程序適用率98.74%,小額訴訟程序適用率55.77%;該院買賣合同案件一審平均辦理天數由2021年的39.9天下降到今年的 26.25天,縮短了13.65天;買賣合同糾紛首次執行案件平均結案用時由2021年的102.2天下降到今年的54.14天,縮短了48.06天。同時,因大量適用簡易、速裁程序,訴訟費用減半收取,企業訴訟成本降低50%以上。
“以保促執、關口前移”,提升涉企案件實際執行到位率
專門制定《魏都區法院涉企案件立審執聯動暨加強社會力量參與執行的工作方案》,在立案、審理等環節提高保全的適用率,為后續執行提供財產保障。根據該方案規定,在立案環節,該院立案人員主動詢問企業是否掌握債務人明確的財產線索,引導其進行訴前財產保全;企業未掌握明確財產線索但同意申請保全的,相關案件當日立案并確定承辦人,承辦人當日審核企業保全申請并作出保全裁定,移送執行團隊采取保全措施。在案件審理環節,承辦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同時,還應主動詢問債務人財產線索情況,承辦人隨時發現財產線索,隨時建議債權人企業行使訴訟保全權利。該院通過開展“以保促執”工作,有效避免了涉企案件債務人在訴訟過程中轉移財產的情況,有效提升了涉企案件的實際執行到位率。據統計,該院涉企案件實際執行到位率由2021年的12.5%,提升至18.7%。
“訴調結合、多元一體”,訴前化解涉企糾紛
該院與許昌市魏都區工商企業聯合會聯合制定《關于建立魏都區涉企糾紛訴調對接工作機制的若干意見(試行)》,以“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多方參與、協同化解”為原則,以委派調解和委托調解為工作方式,推動涉企糾紛的多元化解。同時,該院以轄區十三個辦事處調解委員會及法院派駐調解室為基礎,以許昌市房地產業行業協會、保險業協會、銀行業協會等行業性專業調解組織為補充,建立“多元一體”式的訴前調解體系,通過非訴方式化解大量涉企糾紛。案件先行訴前調解,調解成功的,及時進行司法確認,不收訴訟費;進入訴訟程序的,大量案件適用簡易程序,減半收取訴訟費,對勝訴方及時退還訴訟費,為企業“省錢”。
“多措并舉、以詢代評”,降低涉企糾紛資產評估成本
長期以來,企業在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中往往需要墊付高額的資產評估費用。為有效降低企業執行合同成本,該院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的工作辦法》《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關于采取競爭方式選擇鑒定機構工作指引(試行)》,在涉企執行案件中盡可能采取以詢價(議價)為主、線下評估為輔的方式確定供執行財產的造價,原則上除大宗資產、機器設備外均采用詢價、議價方式確定市場參考價,對普通住宅、商鋪、汽車等標的財產,3天內作出詢價報告,最大限度縮短市場確定參考價用時。詢價方式較傳統的委托評估鑒定無需支付任何費用,且便宜快捷。截至目前,該院共以詢價方式確認標的物價值1158件,平均節省評估鑒定時間35天。(許昌市營商辦)
關鍵詞:
版權與免責聲明:
1 本網注明“來源:×××”(非商業周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
2 在本網的新聞頁面或BBS上進行跟帖或發表言論者,文責自負。
3 相關信息并未經過本網站證實,不對您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4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同本網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