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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粵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被廣東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警示函指出,粵開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業務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如未建立媒體報道監測機制、利益沖突合規審查不到位、部分接受媒體采訪內容未經合規部門報備、部分股票入覆蓋池的內部審核不到位,未針對非客戶服務性質的獨立調研和帶有客戶服務性質的聯合調研制定相應規范。二是部分研究報告對上市公司財務數據的預測不嚴謹。
圖片來源:廣東證監局,下同
警示函指出,上述行為不符合《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引》《發布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范》相關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粵開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同日,廣東證監局發布了關于對李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具體來看,李興在粵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分析師期間,制作的部分研究報告對上市公司財務數據預測不嚴謹。廣東證監局決定對李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稱李興在制作證券研究報告過程中,應當合規、客觀、專業、審慎。
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顯示,李興為粵開證券分析師,登記日期為2018年10月14日。
圖片來源: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
(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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