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寧波余姚市公安局在夏季治安打擊整治期間,發現不少不合法、不合規出租居住現象。
(資料圖)
陽明派出所民警在對陽明街道豐山前村勝山路某公寓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寓存在有房間違規使用明火、疏散通道堆放雜物、一樓安全出口放置煤氣瓶等易燃易爆物品、部分房間防盜窗沒有設置逃生孔等安全隱患仍出租給他人居住,遂對該公寓管理人趙某某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限其及時整改。
此后,民警根據“姚安寶”智慧監管平臺四色管理結果再次上門檢查時,發現趙某某仍未對安全隱患按規整改,遂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依法對趙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陽明派出所出租屋排查
梨洲派出所民警在梨洲街道最良新村某幢某車庫檢查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情況時發現,房東徐某某將車庫的非居住空間改裝為房間后出租給他人用來居住,違反《寧波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有關規定,當場要求限期整改并下發整改通知書。
一個月后,民警根據“姚安寶”智慧監管平臺四色管理結果復查時發現徐某某未按要求進行整改,遂對徐某某作出罰款五千元的行政處罰。
梨洲派出所出租屋排查
丈亭派出所民警在執法巡查中發現轄區內鯔山東路某出租房私拉電線給電動車充電,存在一定安全隱患。民警立即進行了現場勘查,當場責令當事人毛某立即改正其違法行為。同時,因毛某涉嫌違反《浙江省消防條例》相關規定,民警對毛某處以罰款50元。
丈亭派出所出租屋排查
警方提醒
出租房屋時,房東、管理者、租住者都要對房屋進行有效管理和維護,在用火安全、用電安全、用氣安全、取暖安全、應急逃生安全、電動車安全、隔斷阻燃安全方面,負起安全責任,防患于未然。
來源:杭州交通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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