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8月3日電 雖然遭到公司實際控制人的反對,畢得醫藥副總經理時長春還是被解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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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得醫藥2日晚間公告,公司于8月1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會議審議了相關議案,時長春從即日起不再擔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據公告,2023年7月31日,畢得醫藥董事會收到董事蘆曉旭、董事王超、董事毛永浩聯名提交的《關于解聘時長春副總經理職務的議案》。
公司于2023年8月1日以現場與線上視頻相結合的方式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現場實際表決結果為5票贊成、3票反對,其中董事戴龍、王超、蘆曉旭、毛永浩、獨立董事張萌投票贊成,董事戴嵐、獨立董事魏煒、獨立董事田偉生投票反對。
董事戴嵐反對。反對的主要理由是:第一,三位聯名董事提議解聘理由的客觀性和公正性存疑。第二,董事長戴龍同意就解聘時長春副總經理職務緊急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發出提議到通知召開的時間不足24小時,非常緊急,對該提議的善意性存疑。
獨立董事魏煒反對。反對的主要理由是:第一,從提案到召開會議時間倉促,尤其是解聘高管從而引發的員工和公司之間的矛盾,如若處理不好將會給公司帶來很大影響。第二,三位董事的提議比較像同事之間的矛盾,建議慎重。第三,解聘的理由缺乏客觀依據,關于三位董事提議內容與當事人的爭辯理由,本人無法判斷真實性,以上三個理由主要還是基于最近發生的一系列股東之間的爭執引發的各種事情為前提,所以解聘理由缺乏依據。
獨立董事田偉生反對。反對的主要理由是:第一,從提案到召集會議時間倉促。第二,關于事件的真相,本人無法判斷。
公告還提到,2021年8月5日,公司董事長戴龍與公司實控人戴嵐簽署《一致行動協議》。根據協議1.4條,如果雙方意見不能對股東大會/董事會/合伙人會議決議事項或者就行使表決權除外的其他權利或者職權達成一致意見,則戴嵐的意見為雙方最終意見,雙方均應按戴嵐意見行使表決權及其他各項權利和職權。
公告提示,如果戴嵐向法院提起訴訟,對董事會的計票方式的正確性提出質疑,要求法院判決董事會決議無效,將存在公司2023年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的決議被認定為無效的風險。
2日晚間,上交所下發了《關于上海畢得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聘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事項的監管工作函》。
回溯公告顯示,時長春曾任上海世貿汽車有限公司總經理、力天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寶信汽車集團首席運營官、高景網絡技術(上海)有限公司總經理等職務,2021年12月起任職畢得醫藥,2022年12月21日被聘任為畢得醫藥總經理。
據畢得醫藥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科創板上市公告書,戴嵐、戴龍系姐弟關系,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據公開資料,畢得醫藥的產品主要服務于藥物靶點發現,苗頭化合物篩選,先導化合物發現、合成及優化,藥物候選化合物發現等新藥研發的關鍵環節。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2022年10月11日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
二級市場方面,畢得醫藥2日收跌1.35%報76.48元/股。(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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