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記者從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年度電力供需形勢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正常氣候情況下,預計2023年全國全社會用電量9.15萬億千瓦時,比2022年增長6%左右。
(資料圖)
作為經濟發展的先行指標之一,全社會用電量指標能夠比較客觀、準確地反映經濟運行狀況、經濟冷熱狀態、經濟活動表現,因此,用電數據也被稱作是經濟運行的“晴雨表”、“溫度計”。在制定經濟發展目標和宏觀經濟決策時,都會對用電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和預測,從而為經濟決策提供重要參考。
而從2022年的情況來看,一、二、三、四季度的全社會用電量同比分別增長了5.0%、0.8%、6.0%和2.5%,同期GDP則分別增長了4.8%、0.4%、3.9%和2.9%,與用電量完全對應。特別是第二季度,在疫情的嚴重影響下,不僅經濟增長明顯回落,全社會用電量也明顯回落。第四季度也是因為疫情,出現了用電量和經濟增長同步回落的現象。也就是說,只要不發生特殊情況,全社會用電量和經濟增長是始終處于同頻共振狀態的。
正是因為如此,將用電數據作為經濟運行的“晴雨表”和“溫度計”是合適的,也是能夠從用電量的變化中判斷經濟運行的變化,從而及時采取措施,對經濟運行做出科學調控、合理調節、有效調整,避免出現大起大落現象。
對2023年來說,經濟運行將有序恢復、積極恢復、全面恢復,是必然的現象,也是必須的結果。關鍵就看,如何才能讓經濟恢復更加健康、有效,能夠伴隨著經濟運行質量的提升和結構的持續優化,實現高質量發展。
也許有人會說,在經濟陷入低潮的時候,最急需的就是經濟增長速度的提升,經濟的全面恢復,至于質量,可以先放一放。顯然,這是錯誤的認識,也是對經濟發展和經濟增長的誤導。越是困難的時候,越要注重經濟數量與經濟質量的同步推進,把基礎打牢,把步子走穩,而不是爛泥蘿卜擦一段、吃一段。如果那樣,經濟運行就會在低效率中徘徊,在大起大落中前行,對經濟增長的穩定性和可靠性都帶來嚴重影響。
必須看到,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作用下,中國經濟的運行質量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提升,經濟結構也有了明顯改善。如果因為一時的需要,就改變發展的方式和增長的要求,會對此前已經取得的成果產生破壞作用的。因此,在推動經濟全面恢復過程中,一定要注重經濟運行質量的提升,把數量和質量有機結合起來。
用電數據作為經濟運行的先行指標,應當在分析判斷經濟運行質量和運行效果方面發揮作用。特別是不同行業的不同數據、不同地區的不同數據、不同企業的不同數據,都是分析和判斷經濟運行質量的重要參考。譬如兩個不同地區之間的用電量,一個經濟總量很大,用電量卻不是特別大,一個經濟總量不大,用電量卻很多,就可以分析一下,是否在產業結構上差異很大,后者的高耗電現象是否十分嚴重,對用電的考核存在問題,甚至有一些不該發生的問題。自然,對用電量過大的地區,應當在經濟結構調整與優化方面提出要求,對節約用電提出目標。
再從企業的情況來看,同類企業在用電方面應當是可以比較的,可以用單位用電量指標來考核和評價企業的運行質量和運行狀況,從而看出企業在管理、技術、產品等方面的競爭能力和競爭水平。如果單位用電量過大,這樣的企業和產品,是需要淘汰的,也是需要不斷改進和提升的。
這是從結構和效率方面對用電情況進行分析,對用電指標與經濟運行情況進行剖析。而從全社會用電的情況來看,重點應當放在經濟的冷熱方面。特別是用電量不足時,就一定要抓緊分析原因,查找問題,對癥下藥。如果不及時采取措施,就有可能使經濟運行問題疊加、矛盾加劇,甚至積重難返。
2023年的用電量,一定會是有效增長的年份,經濟運行也將與用電量一樣,有序增長。但是,6%是不是全社會用電量的參考指標,筆者認為,可能偏保守了一點。2023年的全社會用電量增長率,應當會在8%以上。為什么要這樣預測,當然與經濟運行、經濟恢復有關。如果不做好充分的準備,就有可能在經濟運行較快時,出現電力供應緊張問題。為了避免到時措手不及,就必須未雨綢繆,把各項準備工作做好,應對隨時可能出現的用電量大幅增加,避免出現電力供應不足問題。
關鍵詞: 國家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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