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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于近期公布了《關于商品房消費者權利保護問題的批復》根據相關批復內容,在房屋不能交付且無實際交付可能的情況下,商品房消費者主張價款返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從官方發布的消息來看確實有點官方,我來給大家簡單解釋一下,簡單點來說,就是:最高法支持爛尾樓業主維權退款。原則上來說就是:以后我們不用擔心買到爛尾樓了。
并且在新修訂的批復中,有這么一條規定讓很多老百姓拍手叫好:在房屋不能交付且無實際交付可能的情況下,商品房消費者主張價款返還請求權優先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抵押權以及其他債權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很多人聽到這則消息的時候真是打心底開心,也希望這項規定能盡快和落到實處。其實,老百姓也一直想不通爛尾樓開發商的行為。老百姓作為消費者,我給你錢,你給我房,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這是自古以來的道理,怎么在現在這個社會這個道理就行不通了。
現在卻成了我給你錢,你非但不給我房,反而還理直氣壯。
這么簡單的道理,這么簡單的事,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反倒需要最高審判機關來發文支持,實在是諷刺。但話說回來,不管怎么說,也總算有人支持老百姓了。
現如今新修訂這條政策的批復對我們廣大的老百姓,尤其是已經買到爛尾樓的業主來說確實是一個重大的福音。因為在以往,很多消費者買到爛尾樓都是到處維權,心中五味雜陳,而且還面臨著錢房兩空的可能。
倘若最后消費者打贏了官司,開發商也不一定會有錢賠你,而且還要先緊施工方的工程款,銀行的抵押權還有其他雜七雜八的那些債權,最后才能輪到消費者。
可這項規定的修復可就真不一樣了,它極大的保護了我們購房人最大的切身利益。相當于給所有消費者和買到爛尾樓的業主吃了一顆定心丸,也一定程度上的鼓勵了大家對期房市場的信心。
這個困擾30多年的問題,也在今天終于解決了。但也要提醒廣大業主和消費者一點,這項新修訂的規定對象僅限住房類產品,不包括商業辦公用房。還有就是即使是貸款買房,實際上也是全款支付的,也享受全款支付的待遇。
這一變動對于房地產行業來說,真的是一個具有分水嶺式的信號。我們也愿世間再無爛尾,從此人間再無這樣的辛酸故事。
總而言之,話說回來,這一消息真的是爛尾樓業主的一個福音。也希望相關購房者能夠根據最新的法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早日拿到自己的一個理想住房。
更衷心希望,之前所有的爛尾樓都能得到妥善解決。
2023年房產市場宏觀政策不斷立好,各項刺激樓市新政策相繼出臺。在這大背景下你是選擇繼續買入,還是選擇繼續拋售?評論區留言大家一起討論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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