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下午,據新華社報道,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推動落實購買首套房貸款“認房不用認貸”政策措施。
(相關資料圖)
通知明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當地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此項政策作為政策工具,納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選用。
消息一出,深圳的購房討論群都炸了,討論的焦點是:深圳會不會執行“認房不認貸”?
晚上7點左右,有自媒體咨詢了深圳銀行,浦發銀行的回復是:信息真實。
▲圖源:經緯找房
另有業內人士透露,某國有銀行也開始執行。
@深圳買房計劃 咨詢另一家國有銀行和一家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個貸經理,對方表示,他們銀行暫時沒有收到通知。
“深圳應該會執行,我們銀行還沒發文,等發文吧。”國有銀行個貸經理說。
根據當前的政策,只要有過房貸記錄,即便貸款已結清,但在深圳購買首套房,首付最低要五成。也因此,很多買房人的買房計劃就卡在提高的這兩成首付上。
針對三部門推進落實的“認房不認貸”政策,廣東省規劃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分析認為,
家庭成員無房,即可認定為首套,這是對目前熱點城市“認房又認貸”的首套房貸款認定的重大調整,其目的是釋放幾類需求:
一是,父母為子女(含未成年子女)買房,子女無房但父母可能有房產且有按揭貸款在償還,二是,子女為父母買房,父母無房但子女可能有房產且有按揭貸款在償還;
三是,在外地有房,在外地有貸款記錄或正在月供的貸款,但在本地無房;
四是,前期購買了非成套住房,比如單位非成套的福利房、單位產權式的宿舍。
李宇嘉認為,此次政策力度超出了預期,一方面表現在,即便在外地有在償的按揭貸款,在本地購房也算首套房,享受首套房標準。進一步,在每一個城市,只要無房,即便有貸款(記錄或在償)就可以以首套房身份買房。
另一方面,此次政策將“以家庭為單位”來認定首套房產,調整到“家庭成員為單位”,也超出了市場預期,意味著可以釋放出更多的需求;最后,該政策既有利于商品房需求端穩定,也有利于居民端杠桿率穩定,最終有利于資產價格和金融秩序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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