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房產的傳承,在發達國家已經形成了比較成熟的做法,一般大都會選擇通過立“遺囑”的形式進行。民眾也比較樂于接受,或許生前很早的時候就把房產做了安排,所以很少有因為房產繼承的事對簿公堂。但是,按照國內現有制度規定,父母的房產要傳繼給子女可是有學問的。弄不好,不但辦起來麻煩,而且還可能交納更多的稅費,子女還可能因此“反目”。
在國外,即使老人生前沒有安排好,也可以通過“遺產”制度加以約束,確保房主的權益。由于我們的房地產發展較晚,目前傳說中的“遺產稅”草案也并未有確切消息,落地就更無從談起。所以,房產過戶是各位比較關心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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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最新的制度條件下,梳理出適合國情和家庭的房產過戶方式,旨在讓大家在最合適的時候、以最少的稅費、避免糾紛的狀態,從而選擇最佳的過戶方式。無論是父母,還是子女都應該提前了解知道。
“生前贈與”過戶房產方式
在日常生活中,人與人之前贈送一些物品,是不需要費用的,也屬于正常現象。但是,房產贈與則不一樣,根據相關制度要求,房產被列入不動產范疇,房產贈與會產生相應稅費,各種稅費加起來還不少。在實際辦理過戶時,當事方需要承擔費用,主要包括個稅、契稅、評估費和公證費4大類種。好在個稅于2009年給予免征。所以現在我們贈與房產就是后三項費用,比例分別為契稅3%、評估費0.25%、公證費1%,計費基數為房產總值。
舉例:1套總值500萬的房產,通過贈與方式過戶產生的契稅為15萬、評估費1.25萬、公證費5萬,三項費用合計過戶費用為21.25萬,確實不少,一個普通家庭年收入也未必有這么多。
價值500萬以上的房產,在三四線城市要少些,而在一二線城市應該說是相當普遍,其實也僅是普通的民宅。加之未來房價還可能繼續上漲,與之對應的房產贈與過戶費用也會同比例上升。
“生前買賣”過戶房產方式
買賣過戶,凡是買賣過房子的人都比較熟悉,操作相對簡單,生前買賣過戶方式就是按此種方式操作即可。按照最新的房產買賣制度,房產買賣過戶與房產價值、面積、房產證獲得時間、套數等因素有關,主要稅費包括個稅、契稅、增值稅三個類種,分別為:
個稅:若為普通住宅,房產交易總價的1%,若為非普通住宅,房產交易總價的2%;
契稅:若滿5唯一,房產面積小于90平米,契稅為交易總價的1%,房產面積大于90平米,交易總價的1.5%,若為非唯一房產,則契稅為房產交易總價的3%;增值稅:房產證滿2年,增值稅免交,不滿2年,則為房產交易總價的5.6%,也是買賣交易最大的一筆稅費。另外,還有80元的登記費。
舉例:同樣以1套價值500萬的普通房產為例,假如該套房產滿5年,面積110平米(高于90,低于144),若通過買賣方式過戶,則產生的稅費分別為個稅5萬,契稅7.5萬,增值稅免除。那么結果是,買賣過戶產生的費用合計約12.5萬元,相比前面講的贈與過戶費用少約40%。
當然,買賣交易稅費雖然時有變化,按照未來趨勢,若增加持有環節稅費,如房產稅,勢必會減少交易環節稅費,所以,買賣過戶房產的費用只會逐步減少,而不是增多。
“離世后”過戶房產方式
老人離世后過戶,在國內是最常見的一種方式,主要還是受國人傳統理念作用。一方面是因為子女難以啟齒,讓老人誤會爭奪家財,另一方面,老人也擔心若房產在世時過戶,萬一子女后面又不孝順。
由于我們沒有真正意義上的遺產稅,離世后過戶房產方式,辦理手續還是比較簡單的,因為不需要像前面兩種過戶方式辦理繁瑣的手續和產生相關的稅費,只需要繳納幾百到幾千的登記費和公證費。
不過,離世后過戶方式還有兩個弊端:一個是若老人在世時沒有立遺囑安排好房產分配事宜,加之子女多,很多時候子女會因房產份額分配問題發生矛盾,如果某一個子女獨自繼承,還須要其他制度繼承人書面放棄繼承權利才行;另一個是離世后的房產屬于“遺產”,若這套遺產屬于繼承人非唯一房產,再轉賣這套房子還需交納房產差額20%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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