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高質量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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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到,落實居住落戶。在杭州市城區經常居住,符合杭州市積分落戶條件的,可以在杭州市城區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在本省其他城鎮地區經常居住,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下同)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杭州市城區要取消落戶名額限制,精簡積分項目,確保居住年限和社會保險繳納年限分數占積分的主要比例。其他城鎮地區要降低居住年限要求,簡化辦理手續。
深化居住證制度。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按規定申領居住證。
全省域實施網上核發居住證改革,提高居住證持有人義務教育、住房保障等服務的實際享有水平,健全完善與積分掛鉤的公共服務供給機制。有條件的地方探索推行居住證互認、轉換辦理集成應用,解決人口流動的公共服務轉移接續問題。
試行居住證轉戶籍制度。探索建立居住證與落戶有效銜接機制,規范辦理條件,簡化申請材料,暢通制度通道,提供落戶便利,逐步實現在城鎮地區(除杭州市城區外)居住達到一定年限的居住證持有人,可以憑居住證在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全面放開放寬城鎮地區落戶限制。放開人才落戶。放寬投靠落戶。實行戶籍準入年限累計互認。
構建人口管理服務數字化體系。推進數字戶籍建設。加快“公安大腦”建設,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優化長三角地區戶籍業務區域通辦和跨省通辦。加快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建設,推進全要素全流程數字化辦理,推動線上線下融合、本地異地同步、多跨協同應用,逐步實現網上隨時辦、全域就近辦、跨省遠程辦、簡易快捷辦,不斷提高政務服務水平。
探索建立實有人口治理體系。加快推進網絡身份認證、居民身份證電子證照應用等國家級試點工作,推動網絡身份認證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拓展電子證照應用場景。建立以居民身份證為標識的人口管理服務制度,構建“浙里人口”管理集成應用,實現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的業務協同、數據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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