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發言人今日(22日)表示,保安局局長已根據《入境條例》(第115章)第6A條訂立《入境(預先通報乘客資料)規例》,為香港推行預先通報乘客資料系統提供法律依據。《規例》星期五(24日)刊登憲報。
發言人表示,為使香港作為國際航空樞紐能符合國際民航組織的要求和建議,以及協助入境處加強其入境檢查和執法能力,從而阻截包括潛在的免遣返申請人等不受歡迎人士乘坐來港航班,需要在香港推行預報系統和透過規例賦予其法律效力。入境處的預報系統現時正在開發階段,并預計于2024年第三季度分階段推行。除了關于罪行、罰則及免責辯護的部分外,《規例》計劃于2024年第三季度隨著推行預報系統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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