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今日(3日)宣布調整三項入職要求,以保持警隊在人力資源市場的競爭力,并進一步提升招聘效率。
由5月5日起,警員、見習督察及輔警警員入職要求將作出調整 :取消最低身高及體重要求,與其他紀律部隊看齊;取消對佩戴矯視工具的投考者進行不佩戴矯視工具的視覺敏銳度測試,即投考者在佩戴眼鏡或隱形眼鏡的情況下通過相關測試,會被視為符合視力要求。至于色覺測試的要求,則維持不變;增設“警員中英文筆試”,為投考者提供另外一個符合語文能力要求的途徑。筆試以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英文科第2級為基準,分為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兩份試卷。通過筆試的投考者被視為符合警員職位的語文能力要求,相關成績永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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