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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亮碼可辦”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到,2023年8月底前,相關功能在全國住房公積金小程序和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管服務平臺上線運行,“亮碼可辦”推廣使用,原有紙質證明及出具方式并行使用、同時有效,過渡期1年;2024年8月起,全面實行住房公積金個人證明事項“亮碼可辦”。
通知還提出精簡整合證明材料、調整證明開具方式、暢通窗口查驗功能、優化業務辦理流程、健全協同工作機制五項工作任務。《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個人信息表》
辦理流程及查驗方式
繳存人辦理住房公積金相關業務,在需要出具職工繳存證明、異地貸款繳存使用證明和貸款結清證明時,改為出具《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個人信息表》。具體辦理流程及查驗方式如下:
一、出具方式
繳存人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小程序自行申請開具《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個人信息表》,提交后將以“電子碼”形式自動生成。
二、查驗方式
受理地公積金中心可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管服務平臺錄入“電子碼”編號,查驗《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個人信息表》相關內容。受理地公積金中心查驗后,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管服務平臺自動生成相關查驗記錄,業務屬地公積金中心可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管服務平臺查看,無需發送回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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