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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生成式人工智能產業迎來了一份新的監管性文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該文件于8月15日正式實施。該文件的發布是為了規范生成式人工智能產業發展,同時保障技術安全和個人信息安全。
技術安全是重中之重
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是指具有生成文本、圖片、音頻、視頻等內容能力的模型及相關技術。由于新技術帶來的虛假信息、隱私泄露等風險,公眾對該技術的關注度高漲。該文件明確指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提供者應當依法承擔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責任,履行網絡信息安全義務。服務提供者不得收集非必要個人信息,不得非法留存輸入信息和使用記錄,并不得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戶輸入信息和使用記錄。
分級分類監管留足創新空間
文件明確提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實行包容審慎和分類分級監管。對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特點及其在有關行業和領域的服務應用,國家有關主管部門要完善與創新發展相適應的科學監管方式,制定相應的分類分級監管規則或者指引。
利好大模型多領域加速落地
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需要大模型支撐,目前國內已經發布了79個10億級參數規模以上的大模型。文件鼓勵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在各行業、各領域的創新應用,鼓勵生成式人工智能算法、框架、芯片及配套軟件平臺等基礎技術的自主創新,利好大模型大規模商用的推進和企業級應用的有序發展。
在政策與技術的共振下,我國生成式人工智能產業未來發展前景廣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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