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推進債務重組工作的華夏幸福,拿出了一份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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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晚間,華夏幸福公告稱,將以下屬公司股權注資搭建“幸福精選平臺”、“幸福優選平臺”,并以兩個平臺作為償債資源與債權人實施債務重組。
“幸福優選平臺”包括華夏幸福產城(北京)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幸福安基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幸福安家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北京幸福藍線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幸福慧智(北京)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幸福智算(北京)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各100%股權。
“幸福精選平臺”則持有幸福基業物業服務有限公司100%股權、深圳市伙伴產業服務有限公司60%股權、蘇州火炬創新創業孵化管理有限公司51%股權。
據第三方機構估值報告,“幸福精選平臺”預測估值500億元,“幸福優選平臺”預測估值521.40億元。華夏幸福將以此為基數,向債權人以預估值的八折或七五折實施債務重組,即債權人以不超過400.39億元債權,換取兩個平臺分別不超過49%股權或相應收益權。
華夏幸福還對本次重組設置了早鳥期,即2022年12月31日之前為早鳥期,在此期間選擇債務重組的債權人,即可享受七五折價格實施重組。
如果債權人選擇此方案,在間接取得“幸福精選平臺”及“幸福優選平臺”股權之日起,參與本次債務重組的債權即視為清償完畢不可撤銷。
據悉,此前《債務重組計劃》中“展”、“兌抵接”類全部金融債務債權人(包含已簽署和未簽署重組協議的),均享有同等償債資源選擇權。“展”類債權人,可在持有的全部債權金額范圍內,以債權本金金額10%的整數倍實施以股抵債。
因“兌”、“抵”已妥善安排清償資源,“兌抵接”類債權人僅以其“接”部分對應債權為限,以債權本金金額10%的整數倍實施以股抵債,亦可選擇將“接”部分全部以股抵債。
自2022年9月16日至2023年3月31日,為上述方案的選擇期,債權人可通過與華夏幸福簽署《債務重組協議》、《補充協議》等方式進行選擇,未選擇“股”的債權人仍按《債務重組計劃》原定方式進行清償。
目前,該公司控股股東華夏幸福基業控股股份公司,擬以其持有的12.6億元債權本金及利息參與本次債務重組;與公司受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知合香港”,擬以其持有的2345.2萬美元債權本金及利息參與本次債務重組,并將構成關聯交易。
華夏控股的這筆債權源于2019年,當時華夏控股以永續債的方式,向華夏幸福提供了18億元資金支持。此債權中“抵、接”的部分,即18億元債權中的12.60億元債權本金及其利息,將按照上述方式參與本次重組,以間接取得“幸福精選平臺”3.53%股權。
在早前公告中,華夏幸福曾稱,為保障選擇“股”的債權人實現收益,后續將全力推動“幸福精選”平臺資本運作,擇機通過“幸福精選”平臺在資本市場獨立上市、將“幸福精選”平臺股權以現金方式出售等方式,協助債權人實現“股”的退出。
14日公告中,華夏幸福續稱,為保障債權人后續收益的實現,擬以“幸福精選平臺”不超過30%股權、及“幸福優選平臺”不超過30%股權,實施員工股權激勵。激勵對象包括核心高管、業務骨干、對本次債務重組有重要貢獻的人員、公司重要管理層及總部人員等。
若股權激勵的對象包括公司關聯方,關聯方參與的股權激勵將構成關聯交易。但前述人士獲授的激勵股權數量合計不超過激勵股權總數的35%,即間接持有“幸福精選平臺”公司或“幸福優選平臺”公司股權的數量均不超過10.5%。
截至目前,這份方案已經該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但尚需提交將于12月30日召開的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批。
華夏幸福獨立董事發表意見稱,該方案有利于加速上市公司擺脫當前困境,回歸良性發展軌道,將上市公司、股東及債權人各方利益緊密結合,提升上市公司價值的同時依法保障債權人的利益,不會損害上市公司中小股東利益。
截至2022年11月30日,華夏幸福累計未能如期償還債務金額合計601.76億元,金融債務已簽約實現債務重組的金額累計為1265.57億元。境外美元債券方面,存續總額為49.6億美元的債權人已簽署境外《重組支持協議》,其中持有原始債券本金13.15億美元的持有人,選擇將其債權中的部分份額通過以股抵債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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