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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水市接續施行租房提取
階段性支持政策
為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更好地滿足繳存人支付房租的實際需要,加快構建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助力青年發展型城市建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近日出臺《關于接續施行租房提取階段性支持政策意見的通知》。
通知明確將原2022年12月31日到期的租房提取階段性支持政策予以接續,自2023年1月1日起常態化施行。據此,職工租住市場租賃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月提取限額為1500元/人,可按月按需提取,提取金額為實際間隔期間的總額,但不得超過12個月的總額。
文章來源:市公積金中心
責任編輯:孫蓓蓓 編輯:柳夢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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