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對職工個人住房消費的支持力度,切實減輕借款職工還貸壓力,2月14日起,市公積金中心安吉分中心推出了“委托按月提取公積金償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委托按月提取償還商貸”)業務。
“去年,我們在按年提取沖還商貸的基礎上,推出了按月提取沖還商貸政策,但需繳存職工每月通過浙里辦APP自行辦理。這次,我們將服務升級,推出委托按月商貸提取業務,申請人簽訂委托按月提取申請后,次月系統將自動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至申請人指定銀行卡上,極大減輕每月手動辦理操作負擔。”市公積金中心安吉分中心業務科科長彭紀偉說,最近,中心每天受理該項業務十余筆。
市民章女士:
【資料圖】
我每個月商貸要還七八千,壓力挺大的,現在公積金可以還掉一部分,大大減輕了我的還貸壓力。而且,辦理流程也很方便,只需簽約時跑一次,就可以享受管家式的服務了。給這個政策點贊!
符合哪些條件可以申請辦理?
需要什么材料?要到哪里辦理?
01
業務模式
“委托按月提取償還商貸”是指本縣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委托湖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安吉縣分中心,按月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至職工指定銀行卡上,用于償還其商業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每月應還本息額的行為。
02
申請對象
在本縣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且有未還清商貸的借款人及配偶。
03
申請條件
(以下申請人均指繳存職工及其配偶)
1.申請人為本縣行政區域內正常繳存公積金且不存在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2.按月商貸提取后申請人繳存賬戶中的儲存余額不少于申請時月繳存額的6倍;
3.申請人在浙江省內購買個人自住住房申請商貸的,以及申請人在浙江省外的公積金繳存地或戶籍地購買個人自住住房申請商貸的(不能數據共享的暫不受理);
4.申請人商貸當前還貸狀態正常;
5.商貸銀行需為與公積金系統聯網銀行,目前為以下18家,分別是工行、建行、農行、中行、交行、郵儲、湖州銀行、浙商銀行、興業銀行、農商行、招行、中信、浦發、紹興銀行、寧波銀行、廣發銀行、杭州銀行、華夏銀行(具體以柜臺聯網數據為準);
6.商貸開始還款后的次月可以申請該項業務。
04
申請材料
1.身份證
2.婚姻證明
3.商貸借款合同
4.申請人銀行一類借記卡(夫妻雙方均須辦理的,攜帶各自的銀行卡)
5.戶口本或異地繳存證明(商貸為浙江省外的需提供)
*以上2、3數據共享采集無法獲取的,申請人需自行提供材料原件。
05
申請程序
1.攜帶以上材料至公積金受理網點現場申請;
2.公積金工作人員審核辦理條件及材料;
3.審核通過后與申請人簽訂委托按月提取申請表,建立委托償還商貸關系。
注:
1.商貸為婚后的,允許夫妻一方前來辦理,另一方可代辦;商貸為婚前的,須夫妻雙方同時至窗口辦理。
2.委托業務當月受理,次月生效。(若存在之前未提取的月份,可先辦理沖還商貸提取業務后再申請)
06
注意事項
1.申請人家庭有多筆商業貸款的,只能委托其中一筆。
2.委托人婚姻關系發生變更,需重新簽訂商貸委托手續。
3.夫妻雙方同時申請委托業務的,優先提取主借款人公積金賬戶余額。
4.發生下列情況,公積金中心將終止商貸委托按月提取:
◆委托人提供的商貸委托按月提取材料,信息存在虛假情形的;
◆本委托協議所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本息已結清的;
◆委托人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委托人繳存賬戶發生異地轉出、銷戶或凍結等情況。
5.有下列原因的,當月暫停提取:
◆委托人公積金賬號辦理封存的;
◆委托人繳存賬戶中的儲存余額少于提取時月繳存額的6倍;
◆商業貸款銀行系統未對接或其他原因無法獲取職工商業貸款月還款本息額,致使無法核定提取金額的。
07
安吉縣受理網點
商會大廈F座2樓24-27號窗口(后期,該項業務辦理將延伸至各銀行網點,敬請期待!)
(來源:安吉縣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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