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一個有關的二手房交易的新聞刷屏——我國將全面實行“帶押過戶”——自然資源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印發《關于協同做好不動產“帶押過戶”便民利企服務的通知》。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現在的二手房交易,需要業主先籌錢把房貸還清,從銀行手里把房子贖回來,然后過戶給買家,買家拿這個房子貸款。
這樣交易起來是麻煩了買賣雙方,方便了銀行,更養肥了做過橋資金業務的小額貸公司。
“帶押過戶”實行后,業主和買家只需要找銀行,銀行之間做好業務對接,本來屬于業主的貸款,就轉成了買家的貸款。
這是把麻煩留給銀行,方便買賣雙方。
從激活市場和方便老百姓的角度看,“帶押過戶”是百分百的惠民政策。
之前一直不實行,一來是沒有法律依據,業主貸款買房,房子產權屬于業主還是銀行,這個沒有界定,產權模糊,業主當然不能賣房,需要先把房子贖回來,產權屬于自己了才能賣。
2021年,《民法典》實施,在法律上明確了房子的產權歸屬,“帶押過戶”有了法律依據。
《民法典》實行不久,自然資源局也發文細化了“帶押過戶“的操作。
一部法律,一個文件,已經掃清了“帶押過戶”的所有障礙。
但掃不清既得利益集團的貪心。
銀行不配合,“帶押過戶”就是一紙空文。
“帶押過戶”對銀行沒有任何好處,這是加重了銀行的工作,而且“帶押過戶”實行后,二手房交易量增加,本來屬于銀行的肥豬肉,就會被其他銀行搶去,甚至為了拉攏客戶,銀行間有可能產生競爭,給出更優惠利率。
作為唯利是圖、見錢眼開、只認錢不管老百姓死活的銀行,對“帶押過戶”是不理不睬。
面對地方政府推動落實“帶押過戶”政策,銀行充耳不聞。
去年就傳出南寧實行“帶押過戶”,其實并不是,南寧回復給市民的留言中,是在復制民法典的法律條款。
復制官話,是南寧有關部門的絕活,話都講得很好聽,但事就一個都辦不來。
南寧回復市民留言,說“帶押過戶”可以辦,但留了個后話,就是“抵押人在取得抵押權人的同意后,可辦理”,意思就是業主需要取得銀行同意,而實際上,銀行是不會同意。
也就是說,南寧有關部門就是在忽悠市民,自己無法要求銀行落實“帶押過戶”,就讓業主去取得銀行同意,這無疑是讓老百姓與虎謀皮。
至于去年傳得很開那個廣西首個“帶押過戶”案例,其實不是二手房交易買賣,是一對離婚夫妻,房貸是女方的,現在分手了,房子給男方,為了兩個人分家方便,銀行同意了“帶押過戶”,把房貸從女方轉移到男方。
很多不明實事的自媒體和中介就把這事傳成南寧實行了“帶押過戶”。
今年,很多省份和城市都真真正正落實“帶押過戶”,有的允許同行間操作,有的允許跨行操作,濟南是最徹底的,連公積金貸款都可以操作,走在了全國前面,值得表揚。
在3月31日兩部門發文要求全國落實“帶押過戶”之前,南寧部分銀行也開始實行“帶押過戶”,但與其他城市不同,南寧的這些銀行,是絕對的“天才”般操作。
南寧的這些銀行實行的“帶押過戶”政策是這樣的:1.業主和買家需要在同一銀行辦理。
2.辦理時,需要一筆所謂的房貸總額1%“監管費用”,這筆費用,可以看作是業主先從銀行借錢把房貸還了,然后過戶給買家,買家再把房子抵押給銀行辦理房貸。有沒有發現,南寧的這些銀行其實是在做過橋資金業務。
不得不說南寧的這些銀行是天才,本來惠民的政策,硬是給它們做成了新業務,而且還是穩賺不賠。
隨著中央兩部門推動落實真正的“帶押過戶”,相信南寧的這些銀行的新業務是做不下去了。
不過中央發文的一回事,地方落實到位又是另外一回事。
南寧是省會城市,是第一批率先落實政策的城市,希望南寧政府對銀行強硬點,把惠民政策真正推動下去,千萬別給那些唯利是圖的銀行把惠民便民的政策變成賺錢的工具。
關鍵詞:
版權與免責聲明:
1 本網注明“來源:×××”(非商業周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
2 在本網的新聞頁面或BBS上進行跟帖或發表言論者,文責自負。
3 相關信息并未經過本網站證實,不對您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4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同本網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