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小的花園里,挖呀挖呀挖,種小小的種子,開小小的花.....最近,這首兒歌一下子爆紅網絡,引發行業的爭相模仿。
一首輕松、治愈的童謠,硬是讓房產中介唱出了風雨欲來的沉重。
5月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
(資料圖)
其中著重提到要求房產中介合理降低服務費用,房產中介行業的好日子快要到頭了。
《意見》原文: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由交易各方根據服務內容、服務質量,結合市場供求關系等因素協商確定。房地產經紀機構要合理降低住房買賣和租賃經紀服務費用。鼓勵按照成交價格越高、服務費率越低的原則實行分檔定價。引導由交易雙方共同承擔經紀服務費用。
以南京為例,房產中介公示的傭金點位都是2.4%,而且多為買方承擔。成交一套200萬的房子,買方就要掏出4.8萬的傭金。
但這都是比較理想的狀態,南京除了鏈家之外,少有房產中介能收到這么高。
多數的房產中介收傭還是介于1.2%到2.4%之間。特別是成交河西一些高端的二手房,動輒700萬-1000萬,基本上收費在1%到1.5%左右。
如果都按2.4%來拿傭金,那等于中介成交一單要收二十幾萬;有的成交兩千萬的房子,甚至傭金接近50萬!
但是在樓市最火的那些年,買房人都賺了大錢,也沒人在意這個事情,而且業內幾乎都是這樣收費的。但隨著買房賺錢變得越來越難,房地產交易中的交易環節的收費也被買房人詬病。
其中中介費的收費標準,更被質疑不合理!
目前南京的房產中介傭金收費標準不一,但收費標準的話語權都在大的房產公司和平臺手上。
很多小的中介公司被平臺裹挾著,不能自主定收費標準。
所以在這次的《意見》中明確提出,嚴禁操縱經紀服務收費。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收取經紀服務費用。房地產互聯網平臺不得強制要求加入平臺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實行統一的經紀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干預房地產經紀機構自主決定收費標準。
這一政策目的很簡單,就是為二手房交易減負,與全面實施二手房帶押過戶的目的是一致的,最終就是給買賣雙方省錢。
二手房交易要去中介化
其實在這次《意見》發布之前,有些地方城市的住房部門也在想辦法在二手房交易中去中介。
近年來北京大興,浙江杭州、江蘇蘇州、河南鄭州等多城已上線了官方“去中介化”二手房交易服務平臺。
官方二手房交易平臺在信息撮合服務方面能夠發揮較大作用,確保房源真實可靠,給消費者提供了二手房交易的更多選擇;房東可以選擇在官方平臺發布房源信息,買方增加了一條通過官方平臺獲取房源的通道,省去了不少的房產交易費用。
但是目前二手房交易的現狀是9成以上的交易都是通過房產中介交易的,某些城市短期內想用個人交易取代中介還是不切實際的。
但是要求中介合理降低服務費用,形同在挖房產中介行業的根。
房產中介行業沒有了高額的利潤,資本很快就要大撤退了,未來留下的也許是一地雞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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