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都記者接到佛山市禪城區祖廟街道永新村多位村民報料,稱村聯社未將山湖地塊第三期收儲補償款分紅給全體股東,處理方式也未經村民大會表決,紛紛對該筆錢款去向表示質疑。
對此,祖廟街道表示,山湖地塊土地收儲補償款已全部支付到永新經聯社賬戶;永新村委會做出回應:第三期約8800萬元補償款(稅前)現存于永新經聯社山湖地塊項目專戶,按相關規定集體收益需提取公積公益金以維持村集體運營,但具體如何處置仍在方案制訂中,接下來將按“四議兩公開”制度確定。
錢去哪了?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村民質疑8000余萬元收儲補償款處置不透明
南都記者從政府官方渠道了解到,山湖地塊改造項目位于季華路以南、文華路以東,總用地面積約100.45畝,凈用地約85.49畝,原先為舊廠房建筑,規劃功能為商業商務娛樂康體用地、公園綠地和道路用地,容積率4.5。
南都記者注意到,2022年12月28日,該地塊進行了佛山平安中心開工奠基儀式,今年4月份,有消息稱該地將引入“某萬象生活”,建設約17.2萬平方米的大型商業綜合體和超150米的地標建筑。8月2日,南都記者在現場看到項目正在施工中。
8月2日,山湖地塊項目正在建設中。
報料人向記者出示的一份《山湖地塊(永新經聯社)收儲補償方案》中明確規定:土地收儲補償款將分為三期支付,第一期30%,第二期42%,第三期28%,支付金額按700萬元/畝為計算標準。其中,第三期補償款規定在完成凈地工作,并將土地交付街道之日起一年內支付。
《山湖地塊(永新經聯社)收儲補償方案》相關規定。
7月31日,南都記者向永新村委會了解到,收儲補償款第一期和第二期已按時間節點收到并分別于2022年1月、4月分配給了股東,村民向記者證實了此事。
祖廟街道在回應中提到,第三期土地收儲補償款也已由街道向永新村經聯社全額支付到位,分為兩筆先后支付,第一筆支付日期為2023年4月,第二筆支付日期為2023年6月,現存于永新股份經濟聯合社山湖地塊項目專戶上,金額約為8800萬元(稅前)。
“凈地早已完成,經聯社也收到了第三期土地補償款,卻遲遲沒有把錢發放給股東,也沒有任何公開化的處理,我們從7月初開始多方追問錢款去向和處置流程,但一直沒有得到有效回應,這嚴重損害了我們股民的自身權益?!庇佬麓宕迕耵门勘硎?。
對此,永新村黨委書記鐘元輝回應稱,現實操作中通知全體股東有較大難度,每月的流水收支會在下月15號之前于公告欄公示。
那么,這筆錢是否存在被挪用支出的情況?8月2日,永新村委會向南都記者明確表示:不存在未經表決使用土地收儲補償款的情況。
為何不發?
永新村經聯社稱是由于出現嚴重收支不平衡
既然錢款已于今年6月份全額支付到永新村經聯社賬戶,那為何未像前兩筆補償款一樣對股民進行分紅?
村民裘女士向記者表示,7月19日,永新村委會、祖廟街道辦相關部門及村民、股東一起舉行了一次協調解釋會,永新村黨委相關負責人在會上表示:“如果分了28%的補償款,村委會就運作不起來?!?/p>
永新村委會于7月19日組織了一次由祖廟街道辦相關部門及村民、股東一起參加的協調解釋會議,并現場通報了永新經聯社的財務狀況及集體資金的使用情況。
事實究竟如何?南都記者聯系到永新村黨委書記了解情況,其表示:永新村屬于政府管理下的行政村,按相關規定,對于集體收益須提取公積公益金,以確保村委會的正常運作,提留的資金用于發展生產、增加集體積累、集體福利、公益事業、鄉村振興建設提升及民生服務、公益事業公共環境和基礎設施改造提升、公共公益設施場所修繕和建設等等。
永新村委會還透露,暫未向股東分紅的原因是村委會在2022年出現了嚴重收支不平衡,收入急劇減少和開支的增多導致虧空擴大。
南都記者向相關負責人了解到,永新經聯社的收入一直來自于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租金收入,在以往土地未出讓、合作開發改造之前可達到收支平衡。2021年及2022年前后,位于季華路沿線、原權屬永新經聯社的山湖地塊和周記地塊分別實施了改造收儲,其物業租金收入減少了1000多萬,2022年永新經聯社的收入縮減為656萬元。
相關負責人還透露,永新村2022年的對應支出約為2100萬元,對比前幾年1200萬-1500萬元的水平也有大幅上升,主要是2022年改革后由村委會統管支出了9個自然村的治安聯防和衛生保潔等費用、支付了前兩年所欠的300余萬元保潔費用及股民人口老齡化導致醫療報銷支出上漲等原因導致。
同村其他經濟社已分紅?
村委會解釋其為不同權屬地塊的收益
村民股東還反映,與其屬于同一行政村的南沙村各股東已收到補償款分紅,祖廟街道及永新村委會相關負責人證實了此事,并向南都記者解釋了原因。
據了解,山湖地塊原權屬佛山市禪城區祖廟街道永新股份經濟合作社和朝東柵下股份經濟合作社,其中永新股份經濟聯合社證載土地面積約77.93畝,由永新股份經濟聯合社45.027畝與永新村南沙股份經濟合作社32.903畝共有,項目于2021年12月24日簽訂了框架協議,2022年5月23日街道與各經濟社分別簽訂收儲協議。
永新村黨委書記表示,永新村屬于兩級經濟組織,屬下有9個經濟社(村民小組),共2232名股東,南沙村經濟社所分紅的第三期補償款來源于其權屬下32.903畝土地所產生的收儲補償,與永新村的45畝土地收儲補償款是分開結算的。
為何南沙村具備快速分紅條件?其表示,南沙經濟社是永新經濟聯合社分支,但按規定無需承擔衛生、治安、醫療報銷、養老退休等費用,因此在運營支出方面壓力較小。
永新村于2022年初進行了環境整治工程。
接下來如何處置?
村委會表示會“四議兩公開”
那么,這筆仍在賬上的8000余萬元補償款會如何處置?是作為公積公益金提留用于本村支出和建設發展還是發放給股民,抑或有其他方案?
村民認為,村委會無權決定土地補償款是否發放:“我們就是希望把村委會支出賬目進一步公開化、明細化,對于第三筆補償款的處置,不管分與不分,都應該由村民大會審議決定。”
永新村街景。
南都記者查閱《廣東省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各項補償費管理辦法》發現,其第八條規定: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集體全部的青苗、附著物補償費,由被征地單位管理,主要用于發展集體生產和支配因土地被征用造成的多余勞動力的就業,也可部分用于不能就業人員的生活補助和公共福利事業,不得挪用,不得分光吃光,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集體所有的土地征地各項補償費的使用和收益安排辦法,必須經戶主或其代表的半數通過,報鄉(鎮)人民政府備案。
祖廟街道農業農村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山湖地塊第三期28%補償款的處置,屬于村級的重大事項,應根據《廣東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制度實施細則》第七條的有關規定,實行“四議兩公開”,即村黨組織提議、村“兩委”會議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決議公開、實施結果公開的流程。
永新村委會表示,必須在保證有經濟能力承擔公共福利開支的情況下,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方案,并廣泛收集村民、股東意見后,將按相關流程推進。
“目前我們也陷于兩難境地,有些人認為集體有收益就應該分紅,有些人則認為村集體應該留有一定比例維持運營,保障自身的未來福利,目前暫時可能是分紅的聲音比較大,我們接下來也會加快處理,按照‘四議兩公開’要求,在十天左右做出一個可行方案,再交‘兩委’會議商議、黨員大會審議等等?!庇佬麓妩h委會書記鐘元輝表示。
除此之外,還有部分村民質疑環境整治花費過高,但成效不明顯等問題,南都記者將予以持續關注。
時間線梳理:
2021年12月24日 山湖地塊簽訂框架協議
2022年5月23日 山湖地塊簽訂收儲協議
2021年12月 第一筆收儲補償支付到永新村經聯社
2022年1月 第一筆收儲補償款分配給股東
2022年5月 第二筆收儲補償款支付到永新村經聯社
2022年5月 第二筆收儲補償款分配給股東
2023年4月 第三筆收儲補償款第一期支付到永新村經聯社
2023年6月 第三筆收儲補償款第二期支付到永新村經聯社
2023年7月初 股民多方了解錢款去向,未得到有效回應
2023年7月19日 三方協調解釋會召開
2023年7月31日 街道及村委會回應南都
采寫:南都記者 孫振凌 實習生 林鈺清 羊祖燕 歐陽洋 鄭舒展
文中“裘女士”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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