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8月3日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公安機關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26條措施,其中有多項舉措涉及優化戶籍政策。
此次新政具體有哪些措施涉及戶籍政策?今后落戶大城市會更便捷嗎?如何進一步深化戶籍改革?一起來看本期快問快答↓
問:此次新政具體有哪些措施涉及戶籍政策?
(資料圖片)
答:其一,大力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健全以常住地登記戶口制度,進一步放寬落戶條件、降低落戶門檻,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調整優化超大、特大城市落戶政策,完善積分落戶制度,更好地解決進城普通勞動者的落戶問題。進一步放寬集體戶設立條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取消人才市場、眾創空間等單位設立集體戶限制,推行鄉鎮(街道)或村(社區)設立公共集體戶,便利各類人員落戶。
其二,探索戶籍準入同城化。支持具備條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實行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居住證互通互認。
其三,試點實施靈活落戶政策。對農村籍大學生、科技人才、退伍軍人因實際居住、就業創業等申請落戶的,可以遷入原籍地或就業創業地,助力城鄉融合發展。
其四,持續推進公安政務服務“全程網辦”。試點新生兒入戶、居民身份證丟失補領(領證不超過兩年)、居住證辦理、戶籍類證明開具等高頻事項全程網辦,推動更多服務事項由網上可辦向全程網辦、好辦易辦轉變。
其五,全面實施“跨省通辦”。對戶口遷移、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戶籍類證明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開具等事項,全面實施“跨省通辦”。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亓希國表示,公安部推動各地全面取消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落戶限制,全面放寬城區常住人口300萬至500萬的Ⅰ型大城市落戶條件,完善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積分落戶政策,確保社會保險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占主要比例,鼓勵取消年度落戶名額限制。
問:此次新政提出探索戶籍準入同城化,試點實施靈活落戶政策,今后落戶大城市會更便捷嗎?
答:有分析認為,戶籍準入同城化最終的目標是打破戶籍限制,促進人口流入,但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本身具有人口吸引力,在人口流入方面還沒有太大的壓力。
從各地的實踐來看,已有大城市開始推出放開落戶的政策。比如,浙江在今年7月發布《推動落實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 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實施方案》,明確全省(杭州市區除外)全面取消落戶限制政策,同時進一步放開放寬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條件。
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人口大數據與政策仿真(工作坊)研究基地主任米紅認為,雖然浙江的人口凈流入在全國處于領先位置,但是近年來人口流凈流入有所下降。此外,現在各個地方都在快速發展雙循環,實際上對浙江外向型經濟產生不小影響。所以,浙江此時放開落戶限制是未雨綢繆。
還有專家指出,從長期來看,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探索戶籍準入同城化,不但具有可能性,而且具有必要性,但就當前來講,北京、上海等地由于其特定的歷史背景、人口總量和城市容量等,暫不會立即推行這項政策。
問:如何進一步深化戶籍改革,推進新型城鎮化?
答: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研究員張林山表示,要以體制機制改革為動力,緊緊圍繞新型城鎮化目標任務,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提升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制定完善土地、財政、投融資等配套政策,充分釋放新型城鎮化蘊藏的巨大內需潛力,為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持久強勁動力。
一方面,深化戶籍制度改革。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完善全國公開統一的戶籍管理政務服務平臺,提高戶籍登記和遷移便利度。依法保障進城落戶農民的農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健全農戶“三權”市場化退出機制和配套政策。
另一方面,完善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建立基本公共服務同常住人口掛鉤、由常住地供給的機制,穩步提高非戶籍常住人口在流入地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數量和水平,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
(來源經濟日報記者曾詩陽,綜合澎湃新聞、北京商報、潮新聞客戶端)
關鍵詞:
版權與免責聲明:
1 本網注明“來源:×××”(非商業周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
2 在本網的新聞頁面或BBS上進行跟帖或發表言論者,文責自負。
3 相關信息并未經過本網站證實,不對您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4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同本網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