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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消息,浙江省蘭溪市于8月1日發布《促進我市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針對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房屋征遷三方面提出了利民新政策。新政提出,提高房屋征遷購房獎勵,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及更新改造項目,采取貨幣化安置的安置戶在本市城區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房的,給予購房款(不超過總費用限額)20%的購房獎勵,在集鎮范圍購買新建商品房的給予購房款(不超過總費用限額)15%的購房獎勵基礎上,分別再增加5%的獎勵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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