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640 證券簡稱:跨境通 公告編號:2023-036
【資料圖】
跨境通寶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西監管局
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
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跨境通寶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
會山西監管局下發的《關于對跨境通寶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李勇、賈潤蘋、李玉霞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3]18 號。現將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跨境通寶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李勇、賈潤蘋、李玉霞:
年度業績預告,預計 2022 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盈利 500 萬元至 700 萬元,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虧損 9,000 萬元至 12,000 萬元,基本每股收益為 0.003 元/
股至 0.004 元/股。同年 4 月 15 日,跨境通披露業績預告修正公告稱,因訴訟涉及的不動產
抵債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及附加稅測算金額與實際繳納金額存在偏差,導致公司 2022 年度
業績預告中的財務指標發生變動,預計 2022 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盈利 1,500
萬元至 1,900 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虧損 6,500 萬元至 9,000 萬元,基本每
股收益為 0.01 元/股至 0.012 元/股。公司未審慎估計訴訟事項對財務數據的影響,導致公司
制不謹慎,信息披露不準確。
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證監會令第 182 號,下同)第三
條第一款之規定。跨境通時任董事長李勇、總經理賈潤蘋、財務負責人李玉霞未勤勉盡責,
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條之規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第五十二條之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李勇、賈潤蘋、李玉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你們應當提高財務核算的準確性,進一步提升規范運作水平
和信息披露質量,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并于 10 月 7 日前向我局報送書面整改報告。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60 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
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6 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特此公告。
跨境通寶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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