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自南都·灣財社
南都·灣財社記者 孫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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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3年的深圳積分入戶正式宣布重啟。
2月8日,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發布關于《深圳市積分入戶辦法》的通知。該辦法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從基本條件來看,本次申請積分入戶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一)年齡男性在55周歲以下,女性在50周歲以下;(二)持有有效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三)擁有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連續滿5年或合法租賃住所年限連續滿5年;(四)依照法律法規正常繳納深圳市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年限累計滿5年;(五)無刑事犯罪記錄,且未參加過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
該文件在積分指標中明確提到,擁有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每滿1個月積1分;在深圳市租賃住房,每滿1個月積0.2分;繳交深圳市社會保險(養老保險、 社會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每個險種每滿1個月積 0.3分;此外獲得市級以上(含市級)見義勇為表彰的,可以直接+30分。
過去5年在深圳如何居住,對入戶積分影響很大。以上述積分來計算,擁有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的人,5年積分有60分;而在5年內一直租房居住,按每月0.2分來算,60個月則可以積12分,兩者之間有48分的分值之差,是否擁有住房,是積分指標的重要加分項。
值得一提的是,實施要求中提到,“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指經深圳市登記確認的住宅類房產,包括商品住房和非商品住房。其中,非商品住房的住宅類產品被市場認為是指安居房、人才房、共有產權住房等;而商務公寓、商辦公寓、產業宿舍公寓、小產權房等非住宅類房產的,被認為是在積分入戶上是無效的。
因此有部分業內人士指出,未來一段時間能通過高分入戶深圳的,首先是在深圳買了房子的人。這份積分入戶政策對深圳樓市構成了較大利好,且利好首先指向商品住宅。
“預計未來住房、交易的需求會明顯增加,也對未來繼續增加供應,優化供給結構,提供了很大支撐。”廣東省城規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認為,隨著深圳積分落戶政策開啟,部分非學歷型和技能型人才的群眾也會享有同等的公共服務,包括保租房、公租房承租,小孩接受公辦幼兒園和義務教育等等。這對深圳在這兩方面的供給側改革提出更高的要求,不過深圳已在前幾年已經開啟了公共服務補短板行動,大規模增加供應。
他認為,深圳的積分入戶政策貫徹了國家關于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全覆蓋,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有利于對外來人口吸引力的提高,而對住房發展來說,一旦新市民、外來人口安定下來,新落戶人群“先租后買”的健康消費模式將形成,對未來深圳可持續的住房發展提供較大的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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