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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近日,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惠州市征地留用地安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留用地安置辦法》)。
《留用地安置辦法》包括制定依據、留用地定義、部門職責、留用地落實方式、留用地安排標準、留用地置換物業、實物留用地選址、不安排留用地的情形等主要內容。
需要注意的是,惠州留用地應當依據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建設用地,嚴格按照規劃用途開發利用。意味著,征地留用地不再安排用于住宅用途開發利用。
另外,被征收土地用于基礎設施及特殊用地的,原則上留用地采取折算貨幣補償。這里包括公路、鐵路、公園等基建建設,土地征收留用地將折算成貨幣補償。
《留用地安置辦法》還提到,選擇國有建設用地作為留用地安置的,按照實際征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面積的10%確定,其中工業用途占比不低于80%、商業用途占比不高于20%,商業用途容積率不高于2.0;選擇集體建設用地作為留用地安置的,按照實際征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面積的12%確定,其中工業用途占比不低于80%、商業用途占比不高于20%,商業用途容積率不高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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