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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4月17日,福州市倉山區發布“榕(倉)土征告〔2023〕1號”土地征收公告。
公告內容顯示,2023年3月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下發了《關于福州市2022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土地征收實施方案的批復》(閩政地〔2023〕127號),批準征收城門鎮城門村、前錦村、鰲里村集體土地9.344公頃(140.16畝)。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本次征收土地位于福州市倉山區城門鎮鰲里村、龍江村、前錦村,征收土地9.344公頃(140.16畝),其中城門鎮城門村城鎮村及工礦用地1.3434公頃;城門鎮前錦村水澆地0.2727公頃、旱地0.1810公頃、園地0.2872公頃、草地0.0573公頃、其他農用地0.1948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6.6966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029公頃;城門鎮鰲里村水澆地0.1173公頃、其他農用地0.0241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0.1667公頃。
以上土地按規劃用途二類居住用地及其配套使用,用于福峽路西側城市綜合體項目項目建設。
區政府委托福州市倉山區城門鎮人民政府代表區政府在該征收土地范圍內實施征地行為。自《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倉征預公告〔2022〕6號)公告之日2022年3月8日起,凡在征收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含房屋)和青苗,一律不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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