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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北京5月9日消息(記者李碩)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經濟之聲《交易實況》報道,針對部分房地產經紀機構利用房源客源優勢收取過高費用、未明碼標價、捆綁收費、濫用客戶個人信息等問題,住建部、市場監管總局5月8日發布《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強調,合理確定經紀服務收費。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由交易各方根據服務內容、服務質量,結合市場供求關系等因素協商確定。房地產經紀機構要合理降低住房買賣和租賃經紀服務費用。鼓勵按照成交價格越高、服務費率越低的原則實行分檔定價。引導由交易雙方共同承擔經紀服務費用。
如何引導房產經紀服務費用合理降低?經濟之聲《財經態度》采訪了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他表示,目前我國二手房經紀服務費用基本在1.5%左右。但也有些中介,尤其是大型中介收費比較高,有的甚至達到3%左右。要讓這些市場份額很大,甚至處于接近壟斷地位的中介機構收費保持在合理范圍,就要約束它的行為。
針對《意見》提出的“引導由交易雙方共同承擔經紀服務費用”,楊紅旭表示,這個情況比較復雜,比如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按照法律規定買家應該支付契稅,賣家則涉及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但在實際操作中,這些稅都是由買家承擔,這跟法律規定相違背。至于經紀服務費用,目前在全國大部分的交易案例中,有買家負擔的,也有賣家負擔的,也有中介對買賣雙方都收取的。因此,要規范中介行為,同時引導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稅負和費用,形成行業良性發展格局。
對于個人信息保護問題,楊紅旭認為,目前針對這一問題的規范等約束力仍舊不足,懲罰措施也相對較輕,相關部門應出臺更細化的舉措,特別是處罰制度要切實落地。只有對濫用客戶個人信息及撥打騷擾電話等行為予以真正處罰,才能切實解決這一長期存在的行業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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