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節過后,提前還房貸難的問題越演愈烈,各家商業銀行越是進行各種理由的拖延,客戶越是覺得提前還房貸,肯定是一個正確的抉擇,否則銀行為啥要卡住不想辦呢?對于我國銀行的不信任感持續上升,導致提前還房貸的申請,變成了堰塞湖,房貸人意見越來越大,終于金融監管部門出手了。
德先生之前也談過解決問題的方法,除了法律起訴和監管投訴之外,也是不斷呼吁監管部門進行干涉,因為客戶按照合同提出申請,銀行各種理由不辦,這就是切實侵犯了房貸人作為金融消費者的合法利益,銀保監會和央行,作為維護金融秩序的部門,需要及時介入,維護金融的穩定,不能讓事態不斷擴大,引發更多的不利影響。
現在披露,在2月9日,央行和銀保監會召集部分商業銀行召開座談會,要求各家商業銀行按照合同約定,做好客戶提前還款服務工作。雖然沒有說哪些商業銀行代表參加,但是國內大行應該是都參加了,一方面他們的市場份額最大,另外一方面在拖延方面,他們做的手段最多,拖的時間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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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公平交易的法律精神來看,只要房貸借款合同中允許提前還款,而購房人已經滿足了條件,那么房貸人想什么時候提前還款,銀行都必須受理并且及時辦理。而且這些房貸合同基本上都是銀行給出的格式合同,購房人很難做其中約定的變動。銀行對于自己的格式合同都本愿意遵守,這確實讓廣大客戶覺得很不可思議。
現在不少銀行采取各種拖延措施,包括提前預約、每日限號、關閉還款通道,都是屬于嚴重違反合同的行為,也是侵犯房貸借款人作為金融消費者的合法利益。之前德先生也分析了對應之策,其中最終的建議就是:如果去法院訴訟,時間長效率低,不如持續的去銀保監會進行投訴,反復反映問題,尋求快速解答。
現在監管部門也已經表態了,那么后續是不是銀行該“應辦盡辦”?銀行能不能做到“隨到隨辦”呢?如果還被拖延,那就奮力去向監管部門反映吧。
同樣銀保監會和央行,還針對現在用經營貸提前還款方式提出了警告,這個警告是兩方面的:
1.要求各家商業銀行針對違規使用經營貸、消費貸提前還款的情況,商業銀行持續做好貸前貸后管理,加強風險提示。不過經營貸也是銀行放出的貸款。貸款中介在一定程度上,如果不鉆銀行的漏洞,或者同某些人員進行勾結,其實也是不容易批出來的。
2.告誡購房人,這樣的做法真的違規的,被發現后,可能要求一次性提前還全部貸款本金和剩余利息。這種做法屬于騙取貸款,而且其中貸款中介的坑很多,等到墊資還款和換舊借新的時候,客戶才發現“上了賊船下不來”了。
終于對故意拖延的銀行進行座談了。針對我們銀行的經營理念,真的是一言難盡。當他們想要求客戶遵守合同時,他們就講述了市場經濟,講述了遵守法治。當他們自己不想遵守合同原則時,就拿出來過去做官商的那一套做法。
其實徹底化解提前還貸風潮,一招就行,如果有效降低存量房貸利率,過去的房貸利率都在5%以上,同現在的低房貸利率3%,開始逐步差距拉小,那么民眾還會提前還貸嗎?#兩部門回應房貸提前還款難##2月財經新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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