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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武星如)“按照近期更新的材料目錄統計,共有158個產品價格超過5萬元,大部分為高精尖手術必需耗材,涉及產品最高價格29.75萬元。以價值21萬的國產介入人工生物心臟瓣膜為例,政策調整后,先行自付比例由原來的30%降至20%,可報金額從原來的3.5萬元提高到了16.8萬元,個人現金負擔可從17.5萬元降至4.2萬元。”
根據《關于調整蘇州市基本醫療保險醫用耗材支付政策的通知》,8月10日起,江蘇省蘇州市調整了醫用耗材醫保支付標準及醫用耗材醫保先行自付比例,進一步降低群眾就醫看病負擔。
上述通知中顯示,明細式管理的產品,醫保支付標準調整為該產品在江蘇省陽光采購平臺的掛網價格,取消50000元上限;大類式管理的產品醫保支付標準維持現有醫保支付標準,保留50000元上限。
同時,參保人在本地就醫發生的醫用耗材費用,單價200元(不含)以下,全部支付的診療服務項目對應耗材的先行自付比例為0,部分支付的診療服務項目對應耗材的先行自付比例為10%。單價200元(含)~50000元(不含)之間的醫保可支付的醫用耗材,其中國產耗材先行自付比例為10%,進口耗材先行自付比例為30%。單價50000元(含)以上醫保可支付的醫用耗材,先行自付比例為20%。
圖自蘇州市立醫院微信公眾號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發現,除江蘇省蘇州市以外,福建省也從今年6月1日起調整了醫用耗材支付政策,下調部分醫用耗材個人先行自付比例,在最高支付限額(含)以內的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由20%調整為15%。
“這種調整能顯著降低群眾的負擔,尤其是在一些高值醫用耗材上的負擔。”8月13日,南開大學衛生經濟與醫療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銘來向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表示,這些做出調整的省市,醫保基金比較充裕,負擔這部分耗材費用的同時,也能幫助消化這些地區的醫保基金結余。“但目前來看,由于各地醫保基金水平不一,這樣的調整推廣到全國各省市還有一定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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